郵件和社交媒體在品牌推廣中扮演不同角色

  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知名市場研究公司eMarketer周三發佈研究報告稱,在各品牌廠商進行市場營銷過程中,電子郵件和社交媒體分別發揮著不同作用,即電子郵件能夠更多促進用戶參與到實際購物活動當中,而社交媒體則更能提高品牌廠商的知名度,同時讓消費者能夠公開表達他們對品牌廠商或非盈利機構的支持態度。

  以下為eMarketer報告摘要:


美國消費者訂閱品牌廠商電子郵件主要原因

Facebook用戶給予品牌廠商like按鈕主要原因

  消費者經常通過兩種方式來同品牌廠商展開互動交流:一是訂閱品牌廠商發送的電子郵件購物單,二是在Facebook網站上對喜歡的品牌廠商給出like按鈕。雖然消費者也希望能夠同時通過這兩種渠道獲得商品折扣優惠,但消費者在社交媒體與品牌廠商展開互動交流,則等於是對品牌廠商給予公開支持。

  美國消費市場研究公司Chadwick Martin Bailey(以下簡稱CMB)此前分析瞭消費者願意使用電子郵件、Facebook平臺同品牌廠商溝通交流的動機所在。分析結果顯示,消費者最主要目的是希望借此獲得品牌廠商提供的商品折扣優惠。在接受CMB調查同時擁有電子郵件帳號的美國消費者中,58%表示之所以訂閱品牌廠商的電子郵件購物單,主要原因就是希望獲取商品折扣信息。其他動機還包括廠傢特別促銷活動(相應比率為39%)、消費者為廠商或非盈利機構的支持者(37%)。

  CMB調查結果還顯示,消費者之所以在Facebook網站對各品牌廠商給予like按鈕,主要動機也是希望獲得廠商提供的商品折扣優惠,然而在接受CMB調查同時擁有Facebook帳號的美國消費者中,出於該動機的比率僅為41%,低於電子郵件購物單的58%比率。另有25%接受CMB調查的Facebook用戶稱,他們之所以對Facebook網站的品牌廠商或非盈利機構頁面給予like按鈕,主要原因是希望表達自己的支持。另有22%用戶稱,他們希望這種支持態度能夠給其他Facebook用戶作出表率。

  無論是電子郵件營銷方式還是Facebook網站的品牌頁面,都能使品牌廠商實現與消費者溝通交流目的。電子郵件方式也有其自身優勢,其中包括品牌廠商能夠為支持者或客戶建立起聯系信息數據庫。而品牌廠商在Facebook開通自傢頁面後,能夠使消費者公開表達自己對特定品牌廠商的支持態度。美國社交電子商務平臺服務商8thBridge去年進行的一項調查活動結果顯示,絕大多數消費者之所以經常對Facebook上的零售商給予like按鈕,主要原因是這些消費者經常購買相應零售商的產品,且對這些產品喜愛有加。這些消費者也通過Facebook平臺向其他好友推薦自己所購買的產品。

  總而言之,無論是電子郵件購物單還是Facebook上的品牌廠商頁面,都能使品牌廠商實現同消費者溝通交流目的。但與電子郵件營銷方式相比,社交媒體並不僅僅發揮出商品促銷的作用,而且還能讓消費者公開表達對品牌廠商或非盈利機構的支持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