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主權下的營銷規則

  2011年8月,全球科技公司的老大美國惠普宣佈瞭一項驚人的決定:將退出其占據世界首位的PC業務,並放棄起步不久的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WebOS操作系統等新業務;與此同時,收購一傢業內領先的英國軟件公司。

  這個消息非常突然。2010年4月,惠普經歷瞭一個多月的拉鋸戰,最終以12億美元的報價購得WebOS系統。人們曾希望這一經典的操作平臺在惠普手中重新煥發光彩,讓惠普像蘋果一樣站到移動互聯網的潮頭。但今年以來,惠普發佈的平板電腦和智能手機接連失利。短短幾個月後,惠普毅然決定退出PC、手機、平板電腦等硬件產品制造業務,將自己的業務重點轉向利潤更高的軟件和服務業務。

  消息傳出,惠普的股價大跌20%。人們評論說,惠普此舉是向蘋果倉惶投降,等於承認瞭蘋果不可戰勝的市場地位。再者,目前惠普PC占有全球市場份額的18.5%,位居全球第一,雖然利潤較少,但仍在盈利。這是花費瞭巨大代價才掙得的市場地位,為什麼要放棄?

  從表現上看,惠普的做法顯得手腳凌亂,但其實和6年前IBM出讓PC業務一樣,有其不得已之處。它背後顯示出一條信息:在這個消費者主權復歸的時代,哪怕擁有響當當的金字招牌,哪怕占據著世界第一的位置,也無法心想事成、為所欲為,也要服從消費者做主的遊戲規則。

  消費者主權的想像

  自經濟學誕生以來,消費者主權就是一個核心的原則。按照這個原則的描述,消費者到市場上選購所需要的商品,借助生產者、銷售者之間的競爭行使主權,向生產者、銷售者發佈命令;生產者和銷售者聽從消費者的意見安排生產、組織貨源,生產什麼,供貨多少,最終取決於消費者的意願和偏好。人們把這個原則簡化成一句口號:顧客就是上帝!

  道理似乎是明擺著的:顧客手裡拿著鈔票,隻有把顧客伺候好瞭,顧客才願意把這張鈔票(選票)投給你,廠傢和商傢才有錢賺。在物資匱乏的年代,人們從鄉鄰手中購買桌子板凳、油鹽醬醋等簡單生活用品,這樣的圖景似乎存在過。但進入工業化時代之後,消費者與生產者的關系發生瞭多重變化,消費者主權成為一種記憶或想像:

  其一,消費者被隔離(囚禁)在城市的單元間裡,老死不相往來,難以相互傳達消費信息,也難以在維護權益上有效合作,陷入囚徒困境。

  其二,大眾傳媒高度發達,媒體上的信息與意見成為消費者獲取商品信息的主要來源;同時,隨著受眾的增加,廣告模式形成,廣告收入成為媒體的主要利潤來源。

  其三,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商品的技術含量越來越高,消費者難以像以前那樣僅憑感官和經驗鑒別商品與服務的好壞。

  其四,生產者日益成為一個規模龐大、分工細致的利益組織,通過對消費者行為與心理進行研究,借助深思熟慮、有的放矢的廣告宣傳等營銷手段,對消費者進行轟炸式的誘導和精密的操縱,牽引消費者按照其意志購買和消費。

  這樣,在現代的市場營銷環境中,似乎不是需求創造供給,而是生產引導消費;消費者購物越來越依賴廠傢與商傢的宣傳,迷失在廣告的叢林與品牌的幻像中。

  消費者日益弱勢,主權地位逐步喪失;企業之間盡管存在競爭,但更多是規模實力與營銷能力的較量。

  網絡時代的意外收獲

  正當企業兼並、收購之風日盛,強者愈強的邏輯不斷被驗證之時,網絡時代的突然到來,讓消費者意外地又獲得瞭主權。網絡技術的成熟與網絡應用的擴展,不可阻擋地改變瞭人們的生活與消費方式,也改變瞭商業規則,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的關系再度發生逆轉。

  首先,電子商務的成熟,以及多樣化的商品評測、消費者評價系統,使消費能夠很便利地獲得商品信息(特別是價格信息),並進行比較(貨比三傢)。商品的透明度、可識別性大大增加,廠商與消費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局面極大改觀。昔日廠商處心積慮推出的產品宣傳與包裝、價格誘導策略,失去瞭大半功效。

  其次,通過虛擬的網絡社區,消費者集群而居,並獲得集群的力量。通過SNS(社交網絡服務)、各種主題貼吧、消費點評網以及商品後面的留言等,消費者很容易找到某類商品的使用人群,搜集其他人的使用反饋並發表自己的評價。在很大程度上,消費者重新回到瞭街坊與茶館時代,口頭分享消費信息,憑借口碑決定是否購買某種商品,或者對某種商品、某個商傢進行懲罰。

  最後,以微博為主要形式的自媒體興起,加速瞭傳統大眾媒體的衰落,傳統廣告模式逐步萎縮。網上論壇、博客、微博、播客等新興的自媒體形式,從根本上改變瞭傳統媒體的傳播方式,內容的接受者與生產者、傳播者一體化,個人的媒體權力擴張,且個人之間的互動性更強,受眾高度分散。其結果是,作為傳統營銷最重要手段的媒體廣告與公關,將失去依托的平臺。昔日那種靠大打廣告一夜成名、靠媒體公關一夜擺平的現象將很難重現。企業要面對的,是千千萬萬各自為陣的博主、壇主、版主,不知道哪裡會爆發一起風暴或興起一股風潮。

  這些變化導致的後果是:

  電子商務將成為很多商品流通的主渠道(相應的,百貨商店成為服裝鞋帽、珠寶首飾等需要現場體驗的高價格商品的流通渠道,超市成為生鮮食品以及其他低價日用品的流通渠道)。

  網絡口碑特別是網上熟人推介,將成為消費者選購的決定性因素(對價格較高的熱門商品、新產品影響更大)。

  價格(或性價比)在營銷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物美價廉成為多數商品成功的首要法則。

  媒體廣告在營銷中的運用頻率下降,作用降低。

  消費者對品牌的依賴度降低(品牌的品質與信用擔保作用降低),品牌的溢價能力下降。

  新品牌的成長時間縮短,品牌的更替節奏加快。

  商品銷售的毛利率下降(首先體現在電子數碼產品、化妝品等適合網購的商品中),企業獲取的利潤主要來自於三個方面:產品與服務創新、成本管理能力、反應速度。

  市場趨向於贏傢通吃,但也為新品牌與創新者留下瞭機會。

  惹不起躲得起

  對大多數企業來說,以上描繪的並不是一個美妙的圖景。

  盡管新一輪的營銷博弈已經在微博、電子商務等新媒體、新渠道中展開,不少商傢試圖再度找到曾經擁有的操縱能力,但是,在網絡時代,消費者已經擁有話語權,廠傢、商傢要重新獲得主權,難度相當大。多數企業將不得不扮演類似藍領生產工人和搬運工的角色,含辛茹苦,換取一點人員工資和管理費從本質上,凡是被電子商務覆蓋的行業,利潤率(附加值)都將無限趨於零,賬面上的一點回報,其實隻是資金成本和風險收益,或許還有少量的一點品牌收益(從產品創新和成本管理中獲得的利潤,另當別論)。

  這也是惠普為什麼毅然決然地退出PC和平板電腦、智能手機領域的原因。惠普是計算機行業的大佬,也是互聯網的引路人之一,它知道網絡時代的遊戲規則。PC制造的利潤率已經穿底瞭,技術上也趨於成熟,難以再做出什麼新東西;而自己在平板電腦和智能手機領域沒有多大贏面,光靠惠普(HP)品牌拉不住多少顧客,於是它知趣地選擇瞭退出。

  是的,吃香的,喝辣的,風光慣瞭,誰甘心吃一碗清湯面?那就不得不轉移戰場,從大眾消費品轉到服務和工業品中去非標準化的服務、個性化的工業品。這類商品與服務的供應商相對較少,價格透明度較低,也沒有那麼多消費者的煩人點評,因此毛利率相對更高(相關數據顯示,2011年第二季度,惠普賣出瞭6400萬臺PC,市場占有率為18.5%,但利潤率隻有5.9%;而它的咨詢服務業務、軟件業務、打印及成像業務的市場占有率分別為13.5%、19.4%和14.7%)。隻是,這類商品、服務要麼市場規模有限,一般隻是針對區域市場;要麼進入門檻高,包括資金門檻與技術門檻。

  惠普恰好有資金與技術,它要走的正是服務於企業用戶這一條路。這條路,IBM在6年前就先知先覺,搶先一步瞭。現在,讓惠普也走吧。它走瞭也好,省得市場上的競爭者擠得頭破血流。